综合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技术参数及要求

来源: 河源密集架拆装 作者: 河源密集架拆装 发布时间: 2023-07-05 16:20:41 浏览次数: 375

智能密集架作为多种技术的结合体,在档案保管中具备使用便捷、管理安全的优点,得到越来越多档案馆(室)的认可。智能密集架的核心是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今天我们来看下标准规范文件中对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吧。

《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 65-2017

4 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要求

4.1 功能要求

4.1.1 自检功能

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在开始通电工作时。应能自动检测密集架各部件是否正常。自检结果应以直观形式进行显现或提示。

4.1.2 操作功能

在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的主界面中应能进行以下操作∶

a)锁定∶应对密集架整个区域内的活动架进行锁定,锁定后活动架应不能被动力驱动装置驱动;

b)解除锁定∶应对已经被锁定的所有活动架进行解除锁定操作,解除锁定后活动架应能被动力驱 动装置驱动;

c)向左移动∶应在活动架解除锁定情况下,被动力驱动装置驱动,向左手方向(人正面面对活动架 的前置面板时左手方向)移动;

d)向右移动∶应在活动架解除锁定情况下,被动力驱动装置驱动,向右手方向(人正面面对活动架 的前置面板时右手方向)移动;

e)停止移动∶应使处于向左移动或向右移动过程中的活动架停止移动;

f)合架∶应使整个区域的所有活动架向其固定架靠拢;

g) 通风∶密集架的所有活动架应能依次自动打开固定的一段时间,以使密集架内能够通风换气。

4.1.3 状态显示功能

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的主界面上应显示温度、湿度等实时架内环境数据,密集架的操作状态、人员进出通道的实时状态以及各项报警信息。显示内容清晰,界面布局合理。

4.1.4 查询定位

能够通过显示屏查询出密集架上的档案或资料,显示其结果,可打开存放档案或资料的密集架,并通过定位引导装置指示档案或资料所在位置。外部设备或应用可通过密集架控制系统提供的数据通信协议进行查询定位操作。

4.1.5 照明控制功能

密集架关闭时,通道照明灯应熄灭;密集架打开时,通道照明灯应点亮。超过30 s通道中无人员作业,则通道照明灯应自动熄灭;当有人员进入通道时,通道照明灯应立即自动点亮。

4.1.6 语音播报功能

密集架操作及报警信息,应以普通话语音提示,语音清晰、语速平稳。

4.1.7 日志功能

密集架所有操作及报警信息;应记录日志,并永 久保存。日志内容能够以文件形式导出。

4.1.8 数据通信协议

密集架控制系统应同时具备总线协议方式以及Web Service协议方式,供外部设备或外部应用进行调用;总线协议标准采用 RS485接口,通过区域控制总线进行通信,但不排除同时使用其他总线通信方式的可能,总线通信协议见附录A;Web Service通信应满足数据传输安全要求,网络通信协议见附录B。

密集架位置标识码组成规则见附录C。

4.2 工控机要求

工控机是智能密集架的核心部件,通过安装在工控机上的密集架控制系统实现架体操作、查询定位、照明控制、语音播报、安全防护、架内环境监控等智能化功能。

工控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固定架工控机应具有操作系统支持;

b)固定架工控机应提供常用的接口,包括USB接口、RS232接口及RS485接口等;

c)固定架工控机应支持每天不少于8h的开机时长,累计使用时长应不少于30000h;

d)固定架和活动架上的工控机显示屏均应支持触摸方式操作;

e)显示屏应无明显划痕、无坏点、无色相缺失等异常;

f)固定架和活动架上的工控机显示屏应安装在固定架和活动架前置面板上,位置左右居中、高度合适,便于操作。

4.3 安全保护要求

4.3.1 架体运行安全要求

为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和管理员的人身安全,架体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密集架最 边上的一列应加装锁定装置,防止无权限的人员进行操作或查看档案;

b)每一个区域密集架的最 外侧活动架均安装有保险锁,保险锁锁定状态下,活动架不能被移动;

c) 应采用防挤压保护装置如区域光幕装置、通道光幕传感器、通道出入红外传感器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防护措施。并确保止动灵敏可靠;活动架处打开状态时。所有的防挤压保护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

d)每一列活动架均需安装到位检测装置,以检测活动架的到位状态;

e)活动架应采用电机运行电流检测装置,用以检测活动架动力驱动装置的运行是否受阻,防止架体运行异常可能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员危险;

f)活动架操作动作或通道人员进出,均应同时进行语音播报,要求语速平稳 ,语音清晰;

g)活动架在移动时,应缓慢启动、平稳运行、缓慢停止,平均速度为3 m/min一6 m/min;

h)活动架动力驱动装置不得存在继电器,避免产生火花。

4.3.2 数据传输安全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加密,以防档案或资料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截获破解。

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在使用时应先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虹膜、密码等身份认证装置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通过后,智能密集架方可使用。

4.3.3 用电安全

4.3.3.1 当密集架长时间无人操作时,除固定架工控机和控制器外所有活动架断电,当人为在工控机界面任意位置触摸时立即自动通电。

4.3.3.2 密集架架体需接地良好,采用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36V的直流电源,确保金属架体不会有危害人身安全的电压存在。

4.3.3.3 连接导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采用阻燃导线;

b)对易老化的导线应注明使用年限,到期更换;

c)对所有导线均应有适当保护,以保证其绝缘层不被损伤;

d)当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应装有衬套,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

e)接线要整齐布置,并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

4.3.3.4 插接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插接器时,插头两端的线色应相同;

b) 在接插完毕后,插头和插座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4.3.3.5 电器线路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短路保护装置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 5.3的规定。

4.4 架内环境监控

应符合以下要求∶

a)智能密集架应支持采集密集架内温湿度数据;

b)智能密集架应支持全天记录温湿度;

c)保存温湿度数据,并提供温湿度数据的删除功能;

d)智能密集架应能支持手动通风换气,同时也可支持 根据设置的温度、湿度阈值自动通风换气,使密集架所在区域满足档案或资料的存放条件。当密集架采集的环境数据不满足存放条件时应立即进行提示,并在界面的醒目位置显示提示信息。

5 标志

智能密集架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标志应符合如下要求∶

a)耐久、醒目、规范;

b)显示器、显示输出、操作说明、铭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

c)智能密集架、显示屏、控制器、动力装置、安全装置应有铭牌;

d)铭牌应安装或打印在以上设备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

e) 铭牌上应标出制造商名称、地址、商标、产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日期等内容。当铭牌尺寸不足以表示上述所有信息时,至少应标识出制造商名称、商标以及产品名称。

标准解读

本标准所称的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是以各路传感器所采集的数据为基础,实现密集架的操控、安全保护、信息交换、档案存取、档案环境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控制系统,通常安装于固定架的工控机中。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技术参数以及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的统一接口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国家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档案室(馆)等的档案库房建设中新建密集架、手动密集架改装、扩增电动密集架等项目的设计、建设、检验和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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